关于报送2017年度宜昌市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大中专学校、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职改办《关于做好2017年度宜昌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宜市职改办〔2017〕6号)文件精神,开展今年全市高职高专、中专、中小学教师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全市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实施细则(2016~2020年)的通知》文件要求,支持全市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逐步形成职称评审政策有利于扎根乡村教师的正确导向,继续开展乡村学校从教满30年及以上教师申报“一级教师”的专项评审工作。现将2017年度开展全市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受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教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直属事业单位)中具备相应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和教育管理,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2017年度在职在岗人员;
全市乡村学校(包括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宜昌高新区管委会所在地建成区以外的所有学校及幼儿园,下同)从教满30年及以上教师申报中小学一级教师纳入专项评审范围。
二、申报条件
高职高专、中专、中小学教师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分别执行鄂职改办〔2013〕120号、鄂职改办〔2013〕121号、鄂职改办〔2013〕122号等3个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见宜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事人才--职称评审—申报条件专栏中)。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参照宜人社发〔2016〕37号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不低于规定申报条件的推荐标准。
乡村学校从教满30年及以上(截止2017年12月31日)的教师专项申报中小学一级教师,必须符合鄂职改办〔2013〕122号文件第二章第四条第一部分的基本条件规定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各县市区以业绩、能力、贡献为基本导向,择优推荐;对年度考核、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拒不服从学校安排和管理的,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社会影响恶劣的,不得推荐申报。
三、申报职数控制
今年职改部门不再下达年度评审单,仍对现有岗位及聘任情况调控管理,总量控制。各学校(单位)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推荐申报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按行政管理权限逐级备案确认本单位年度申报职数,并严格按照备案核定的申报控制数组织申报。各县市区要适当兼顾教育类别,平衡分配城镇学校与乡村学校申报控制职数,原则上乡村学校教师申报职数所占比例不得低于其占教师总数的比例。
乡村学校从教满30年及以上的教师推荐申报中小学一级教师实行申报控制数单列。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分配我市通过人数(通过人数待省职改办下达后予以公布)实行总量控制,要求注重向一线骨干教师倾斜,兼顾好城市与农村、公办与民办、中学与小学、教学与教研各方关系,为此确定以下通过原则:学校一线教师(不含校级干部、教研员)原则上不低于50%,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职业中学适度兼顾。各县(市、区)按下达的学段、教育类别推荐申报职数和要求(见附件1)组织申报人员推荐工作。市直属学校(单位、含民办高中)推荐申报职数:夷陵中学、市一中、葛洲坝中学、教育科学研究院可推荐2人申报,其中校级干部不超过1人,教育科学研究院领导不超过1人;其他市直学校(单位)可推荐1人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
教师向本人所在学校(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二)学校(单位)推荐
各单位推荐申报应坚持民主评议、民主推荐,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按时上报。严格按照下列程序进行:申报人员在本单位进行大会述职;学校教职工投票推荐;所任教班级学生满意率测评;校委会评议;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专家)考核审核;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做好申报推荐程序、推荐名额、推荐人员《一览表》的公开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三)县(市、区)推荐
各县市区教育局、人社局要对本地报送参评材料认真审核,对申报正高级教师的,还要共同组建推荐小组,对被推荐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包括随堂听课),在下达的推荐申报职数内按照有关要求择优推荐人选,并在本地教育信息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报送材料。凡未经过公示的申报材料,评委会将不予受理。
(四)网上申报推送
2017年申报中小学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采取网上系统申报和纸质材料同时申报。
网上个人申报及单位推送:
个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入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职称评定专栏——网上申报),在网上完成个人账户注册并填报个人申报数据,推送至单位审核,一览表、花名册不必打印。网上数据录入必须真实准确,与纸质评审表、花名册信息一致。
推荐单位同步进入以上栏目,用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陆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然后按管理权限将申报人申报材料推送到上级主管部门。
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认真仔细阅读操作说明,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
申报人员择优选取本人教科研水平成果的代表作进行申报,所填写的各类教科研项目、获奖项目及论文数量,均不得超过申报条件文件规定数量的1.5倍,超过视为无效。
(五)报送纸质材料
凡高评委会办公室同意受理材料的,可以同时报送纸质材料。
2017年申报中初级职称不作网上申报要求,沿用2016年申报规则报送纸质材料。
县市区学校教师申报材料由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受理,同级职改部门审查后报送。市直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通过单位申报。民办学校教师、公办学校临时聘用教师或社会流动人员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由用人单位推荐,经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审核申报。材料报送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
实行职称申报材料受理审核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所有申报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逐件、逐级审核,审核人逐级签名并签署“已核原件”字样,审核单位盖章,按规定顺序装订装袋上报。在职称申报、推荐、公示、审核等环节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如发现弄虚作假,将严肃追查相关人员和单位责任。凡没有按照要求对上报人员在申报前进行公示的,申请人未在《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上手书签名的,一律不受理申报材料。
(六)资格审查
两级教育主管部门、人社职改部门均在网上按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相关政策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转给宜昌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人员身份是否符合评审范围,申报专业(学科)类别是否符合评审条件,任职年限、学历、年度考核结果等是否符合评审条件,推荐程序是否规范等进行审查。市职改办将高评委会办公室审核意见报省职改办预审,并对预审通过人员进行评前公示。中级材料由市职改办预审并进行评前公示。
(七)专家评审
宜昌市中小学教师高级(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宜昌市中小学正高级、副高级(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市职改办将公示中初级评审结果,并将正高级、副高级评审结果报省职改办公示,公示无异议,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颁发任职资格证书,正高级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备案。
五、有关政策
1、关于水平能力测试。中小学教师正、副高级水平能力测试由省人事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有效期3年。乡镇所属中小学教师的水平能力测试仍执行原政策不变,由本校结合实际自行组织,合格即可进行推荐,推荐结果当年有效。城区(含县市区城区)中小学申报一级、二级、三级教师评审人员水平能力测试,仍按照2014年水平能力测试方案进行,测试方案和结果须报县市区教育、人社部门审核备案,测试结果当年有效。高校、中专教师申报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以评教评学结果作为水平能力测试的依据,制定具体推荐方案,并报市职改办批准后实施。对未报送评教评学结果推荐方案或未经批准的单位,不予以承认结果。
2、关于外语、计算机。宜昌中小学教师高、中评委会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作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的前置必备条件。
3、关于教师资格证书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必须具备任教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普通话等级水平必须达二级甲等,其他教师普通话须达二级乙等。
4、关于破格、转评等手续的办理。破格、转评的审批权限,仍按人事管理权限下放。由教育主管部门、市职改办、人事代理机构或用人单位(中央在宜单位)审核后,报相关评委会办公室,省职改办集中复核。从2017年起,因岗位变动、专业调整需转评申报其他系列职称的,应先平级转评。转评后,晋升上一级职务时,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但原专业岗位业绩不作为晋升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内不能申报两个以上职称。
5、关于委托评审和流动人员申报。人事关系非我市管辖的,按人事管理权限委托评审。民办学校或培训机构教师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应在宜昌市从事相应教学工作1年以上,并提供近1年由我市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单位出具的无效)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6、关于量化评审。为提高我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的社会公认度和教师满意度,按照省、市职改办要求,今年教师职务评审继续实行量化评审。量化评审(量化标准总分150分)的主要内容约为职业道德15分(包括思想素质、各级表彰,以及师生满意率等)、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20分(包括学历和学位、教育思想、继续教育、高层次培训、普通话等级等)、专业能力40分(包括专业荣誉、班主任工作情况、校内校外兼职、教学经历、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等)、专业业绩75分(包括工作量、育人业绩、教学质量、教改实践、校本研修、三课、教科研及论文论著、年度考核、其他奖励等)四个方面。年度评审前聘请专家依据政策导向适度修订评价内容及项目赋分标准,今年将继续鼓励乡镇中小学教师长期扎根乡镇从教,鼓励城镇中小学教师积极到乡村和薄弱学校支教。
7、关于乡村从教30年及以上教师专项评审。为进一步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完善乡村教师奖扶机制,乡村学校从教满30年及上教师申报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单列申报职数、单独分组、单设通过率的办法进行评审,时间与全市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同步。
8、关于幼儿园教师申报。为促进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规范幼儿园教师队伍管理,提高全市幼儿园教师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各县市区要继续积极组织民办幼儿园教师按照条件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六、评审费用
按鄂财综发〔2003〕12号文件规定收取,高级每人300元,一级每人150元,二级、三级每人80元。所有费用进到市评审中心账户,报送材料时一并交齐回单。
宜昌市职改办
201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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