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恩施州各类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教育局、州直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17年度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17〕112号)和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及下达正高级教师指标数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4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现就2017年度全州各类教师系列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7年在岗且符合中小学教师、中专教师、技校教师、党校教师申报条件的各级各类学校中从事教学和教学研究的人员(今年中小学教师正高级同时申报)。实行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以及不在教学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教科研岗位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分别执行《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3〕122号)、《湖北省中专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3〕121号)、《湖北省技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4〕120号)、《湖北省党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3〕123号)等4个文件。
三、相关政策
(一)州职改办今年不再下达高、中级职称申报职数控制评审单,由各县市人社局(职改办)、州直各部门、各事业单位根据现有岗位及聘任情况调控管理,总量控制,推荐申报。民办学校、单位临时聘用或社会流动人员不受岗位设置限制申报。
(二)符合破格、转评、免试等情况的,均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由县市职改办、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州职改办审核后,省职改办预审时集中复核。
从今年起,因岗位变动、专业调整需转评申报其他系列职称的,应先平级转评。转评后,晋升上一级职务时,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但原专业岗位业绩不作为晋升依据。
(三)我州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评委会和其他教师中级评委会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作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的前置必备条件。在评委会进行量化评审时予以量化赋分。对申报人员提供的能反应其外语、计算机能力水平的证书、应用成果等皆可作为评价要素。
(四)申报人员须持有相应学段、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2015、2016、2017年高级水平测试成绩合格证今年参加评审有效。乡镇所属中小学教师的水平测试仍执行原政策不变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由单位自行组织,合格即可进行推荐,推荐结果当年有效。
(六)根据我州实际,继续实行量化评审。
四、申报程序
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上报。各类民营学校或社会流动人员申报材料,必须经由所聘用单位和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审核报送州教育局教师管理科。
五、申报方式
(一)申报高级
今年申报高级(包括正高)职称人员仍采取网上系统申报和纸质材料同时申报。
1.网上个人申报及单位推送:
个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入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职称评定专栏\网上申报),在网上完成个人账户注册并填报个人申报数据,推送至单位审核。
推荐单位同时进入以上栏目,用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陆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然后按管理权限将申报人申报材料推送到上级主管部门。
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认真仔细阅读操作说明,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
2.逐级审核
各级职改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按职称相关政策要求对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逐级向上级职改部门推送。
(二)申报中、初级
今年中、初级申报继续沿用2016年申报规则,报送纸质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时间安排
1.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17年9月26日至10月26日
2.材料报送:2017年10月28日前,中小学教师的申报材料报送各州教育局教师管理科;其它专业教师申报材料报送州职改办;
(二)实行诚信申报。每位申报人员必须签署《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
(三)严格公示制度。坚持公示制度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一览表》必须在单位公示一周以上,并出具公示证明,其他申报资料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公示。未按要求公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得上报参评。
(四)明确工作职责。申报材料审核实行分级负责,层层把关,各单位所有报送材料的复印件须由推荐单位、县市教育局、职改办审验盖章、审核签字(各县市中级申报材料不需报送原件)。州教育局负责纸质材料收取、初审,州职改办负责中初级的预审和高级上报及组织评审。
(五)收费标准
根据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收取相关费用,标准为:高级300元/人,中级150元/人,初级80元/人。各类评审费在报送评审材料时一并上交。
七、联系方式
州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718-8222032
州教育局教师管理科 联系电话:0718-8242171
2017年度恩施州教师职称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州人社局网站下载
恩施州职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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