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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号 | 浙食药监械(准)字2009第2630400号 |
生产单位 | 杭州雅正口腔义齿制作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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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铸造金属支架可摘义齿 |
产品标准 | YZB/浙1306-2009 《铸造活动支架》 |
产品性能结构及组成 | 全口可摘义齿(Ⅰ型)采用树脂牙和造牙粉材料加工而成,铸造金属支架(Ⅱ型)主要由金属合金铸造加工制成,局部可摘义齿(III型)是在II型的基础上增加义齿、造牙粉等材料加工而成。产品所采用的金属合金硬度应不小于150HV;产品表面应光滑,有光泽,无气孔,不应有锋棱、毛刺、斑痕、凹痕、裂缝、缺损等缺陷;表面粗糙度应达到Ra≤0.025μm;产品若配有烤瓷牙,则在耐急冷急热试验时不得出现裂缝;产品所用原材料应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
有效期 | 2013.09.03 |
批准日期 | 2009.09.04 |
产品适用范围 | 产品主要供修复牙体缺损、牙列缺损、牙列缺失、恢复咀嚼功能和形态,增加美观用。 |
规格型号 | Ⅰ型、Ⅱ型、Ⅲ型 |
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