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卫生应急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我区卫生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的宣传力度,现就有关卫生应急相关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宣传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负责本单位卫生应急示范区创建的宣传工作。 二、充分利用现有的显示屏、宣传栏等宣传手段,张贴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宣传口号(附件1)。 三、各单位要大力开展卫生应急宣传活动,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介手段,通过板报、折页、宣传栏等形式,参照《卫生应急知识核心宣传内容》(附件2)广泛宣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卫生应急知识的知晓率。
附件 1.宣传口号 2.卫生应急知识核心宣传内容
北京市海淀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3年5月16日
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局办公室 2013年5月1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