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筹划以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建立辖区内分级诊疗次序,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卫生服务,按照北京市卫生局的相关要求,请各医疗卫生机构认真学习卫生部制定的《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指南(试行)》,对照本单位信息化建设成果和数据共享需求,查找不足,以建设指南为指导,为今后我区的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做好基础工作。今后我们还将在适当的时候组织研讨会议,逐步形成我区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共识,明确业务需求和应用功能,为我区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附件:《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指南(试行)》
石景山区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