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文件
朝卫通字〔2012〕413号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关于开展机动车
驾驶人交通安全学习教育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
新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3号)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加强卫生系统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卫生系统交通安全,请各单位结合实际,组织相关机动车驾驶人进行学习教育。
附件:《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3号)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
201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