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文件
朝卫通字〔2012〕396号
转发北京市卫生局关于依法申请开展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
现将《北京市卫生局关于依法申请开展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依法申请和开展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
2012年12月18日
(联系人:贾淑芳; 联系电话:65859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