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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关于做好2013年春节期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来源:朝阳卫生局网站 更新:2013-6-19 中国卫生人才网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文件

 

朝卫通字〔2013〕34号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关于做好2013年春节

期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单位:

2013年春节将至。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全面提升市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制管理水平,让全区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文明喜庆的节日,卫生局法制办就做好2013年春节期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   宣传时间

2013年1月中旬–2013年2月底

二、   宣传重点

1围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宣传信访、投诉、社会盾盾化解、突发事件应对等与建设平安朝阳、矛盾纠纷排查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2围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宣传医疗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3围绕安全生产和社会管理创新,大力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做到单位有提示,禁放有标识,强化对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禁放品种、禁放行为提示的宣传。要从节前、节中、节后三个时间段入手,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   宣传对象

在广泛做好2013年春节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要注重发挥领导干部、公务员的带头作用,对单位人员和管理相对人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   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各单位要把做好春节期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本部门实际,细化宣传内容与措施,确保工作有声势、有特色、有实效。

2突出重点,搞好结合。要紧紧围绕“弘扬北京精神 依法文明安全过节”的主题,根据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和广大群众的现实要求,选取影响本单位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不断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影响力。

3深入宣传,扩大影响。各单位要充分运用本单位的内部刊物、网络、普法长廊、宣传橱窗等阵地,加大宣传报道力度。

各单位要及时报送春节期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的信息和相关影像资料,每单位报送信息不少于1篇,数码照片不少于2张。法制监督科邮箱:cyfazhijiandu@126。com,传真:65857288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

2013年2月4日

(联系人: 陈海滨; 联系电话:65857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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