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文件
朝卫通字〔2013〕41号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医疗机构烟花爆竹禁放看护力量的通知
各医疗单位:
根据《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医疗机构烟花爆竹禁放看护力量的通知》要求,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内容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如接诊烟花爆竹致伤的人员,及时通过直报系统上报;非直报单位接诊烟花爆竹致伤人员后,请与朝阳区卫生局全模式综合管理信息平台(87789999)联系。
二、看护过程中如有特殊问题,如火灾隐患或火情发生时请与朝阳区卫生局规划综合科联系。联系人:李延保 13686255618, 魏传昌 13901397691。
附件: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医疗机构烟花爆竹禁放看护力量的通知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
201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