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文件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关于2013年平安医院
申报及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医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要求,以深化平安建设为载体,紧紧抓住影响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着力强化重点难点的源头治理,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防控体系建设,维护好正常秩序,不断提升综合治理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为推动首都卫生事业科学发展、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3年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京卫办字[2013] 24号)精神,结合我区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并将申报及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13年度的“平安医院”创建活动考核验收工作,将延续往年的工作程序,重点围绕“平安北京”建设的工作情况,以医疗质量万里行和首都精神文明建设评选情况为重要依据,对医院开展平安创建活动进行整体的评价,各医院应根据《首都卫生系统创建“平安医院”考核标准》(见附件1)组织创建工作宣传及人员动员并认真开展自查。自查符合考核标准的医院自行向朝阳区卫生局提出申报,申报材料包括:平安医院申报申请及围绕平安医院建设开展工作情况总结(不少于1500字),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2013年4月29日11:30前报区卫生局113室。对提出申报的医院,卫生局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核。
对于已获得“平安示范医院”及“平安医院”的单位,也应根据《首都卫生系统创建“平安医院”考核标准》开展自查工作,并根据考核标准,总结本单位围绕“平安医院”建设开展的工作形成书面报告,并按照考核标准自行打分(各单位按标准如实自行打分,扣分内容要注明减分理由,各单位必须从自查中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总分不得超过95分)。届时,我局将组织专家听取各单位主管领导的工作汇报,并对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重点抽查。来我局汇报时提交总结材料1份及自查打分表4份(材料装档案袋并在封面注明医院名称)。在此基础上,我局将从平安医院名单中推荐部分单位参加“首都平安示范医院”的评选。
附件:1.首都卫生系统创建 “平安医院”考核标准
2.2013年对已确定为“平安医院”单位的复核验收表
3.2013年申报“首都平安示范医院”验收表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
2013年4月15日
(联系人:陈伯生; 联系电话:65952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