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全在线
卫生部直属 | 浙江 | 河南 | 广东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山西 | 湖南 | 安徽 | 江西 | 福建 | 湖北 | 广西
贵州 | 云南 | 四川 | 陕西 | 重庆 | 甘肃 | 宁夏 | 青海 | 新疆 | 新疆兵团 | 辽宁 | 吉林 | 海南 | 西藏 | 黑龙江 | 内蒙古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北京卫生人才网 > 正文:北京卫生考试网: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应对强降雨天气医疗救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应对强降雨天气医疗救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北京卫生信息网 更新:2013-6-20 中国卫生人才网
北京卫生考试网:北京市卫生局有关做好应对强降雨天气医疗救治工作的紧急公告:各区县卫生局,各三级医院:  根据北京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于7月24日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应对强降雨天气确保安全度汛工作的紧急通知》(京政汛〔2012〕电传10号),据市气象局最新天气预报,预计7月25日至26日和27日至29日我市将有两次强降雨过程,当前我市防汛形势十分严峻。现就做好汛期医疗救治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责任到人  各区县卫生局和各医疗机构应高度重视汛期医疗救治保
各区县卫生局,各三级医院:

  根据北京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于7月24日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应对强降雨天气确保安全度汛工作的紧急通知》(京政汛〔2012〕电传10号),据市气象局最新天气预报,预计7月25日至26日和27日至29日我市将有两次强降雨过程,当前我市防汛形势十分严峻。现就做好汛期医疗救治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责任到人

  各区县卫生局和各医疗机构应高度重视汛期医疗救治保障工作,落实主管领导和责任人,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及时预警,提前部署,积极应对。

  汛期要实行院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行政值班应坚守岗位,确保通讯联络畅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出现脱岗、值班电话无人应答等情况。值班人员对出现的各类情况应有效处置、及时报告。

  二、做好应对强降雨灾害医疗救治保障工作

  各单位应妥善安排医疗救治保障工作。急诊和重症医学科等科室应合理调配好技术力量,保证各种抢救设备完好。建立和完善接诊危重病人的绿色通道,同时,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各医疗机构应急小分队应处于待命状态,传染病医院应做好床位调配准备工作。

  三、做好强降雨医疗救治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各单位应确定部门和专人准确统计、及时上报因强降雨灾害而就医的患者信息,明确工作流程,安排好值班和交接班,杜绝迟报、漏报的情况。无救治信息应“零报告”。信息报送停止日期将视情况另行通知。

  信息报送时间与内容:报送内容为每日14时前上报我局已下发的《强降雨灾害医疗救治信息统计表》(见附件1,各单位均上报)和《因强降雨灾害住院伤病员当日在院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仅因强降雨灾害有住院伤病员的单位上报)。统计时段为前一日中午12时至当日中午12时。

  信息报送方式:工作日以传真或邮件报送至市卫生局医政处,节假日以传真报送至市卫生局值班室。

  四、联系方式

  市卫生局医政处联系人:陈伟、陆珊

  联系电话:83970637,83970640

  电子邮件:bjhbyzc@163。com

  传 真:83560322

  市卫生局值班室联系电话:83970677,83970908

  传真:83970679

  附件1:强降雨灾害医疗救治信息统计表

  附件2:因强降雨灾害住院伤病员当日在院情况统计表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通知附件.doc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版权申明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网络课程 - 帮助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46,
浙ICP备12017320号
百度大联盟认证绿色会员可信网站 中网验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