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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卫生局受理窗口公告

来源:杭州市卫生局 更新:2013-6-20 中国卫生人才网
杭州卫生信息网:杭州市卫生局受理窗口通知: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投资项目审批中开展“形式审查制”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杭审改〔2012〕4号)和《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形式审查实施规范的通知》(杭卫发〔2012〕261号)的精神,我局从2012年11月1日起,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事项作为试点实行形式审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申请人向杭州市卫生局受理窗口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投资项目审批中开展“形式审查制”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杭审改〔2012〕4号)和《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形式审查实施规范的通知》(杭卫发〔2012〕261号)的精神,我局从2012年11月1日起,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事项作为试点实行形式审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申请人向杭州市卫生局受理窗口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时,凡申请资料齐备,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专家评审结论建议通过的,窗口工作人员予以受理、编号,经项目审核人审核后先行核发建设项目预评价初步审查批复。项目审核人在受理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审查,提出审核批复意见。审核批复意见经窗口负责人复核,确认审核合格的,由窗口工作人员核发“建设项目职业卫生预评价审查批复”;确认审核不合格的,由项目审核人根据具体情况在2个工作日内制作补正、中止、收回、撤销等文书,由窗口工作人员按要求送达申请人。

  为做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形式审查,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将结合市卫生监督机构专题调查评定、建设单位满意度评定、卫生部门审核结论和社会投诉情况等,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综合评定和信誉评价,评定结果经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核后录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杭州市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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