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举办杭州市卫生系统第二届健康运动会的通知》(杭卫发〔2012〕83号)精神,决定于2012年6月20日在余杭区游泳馆举行杭州市卫生系统第二届健康运动会游泳比赛。现将比赛规程下发给你们,请按要求组织人员参加比赛。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杭州市卫生系统第二届健康运动会游泳比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与地点
2012年6月20日(星期三),赛程1天,地点在余杭区游泳馆(临平东湖南路177号)。
二、承办单位
余杭区卫生局
三、竞赛项目与分组
甲组:40岁(含)以下,限于1972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男子100米自游泳、蛙泳,女子50米自游泳、蛙泳。
乙组:41岁以上,限于1972年5月1日以前出生者。男子50米自游泳、蛙泳,女子50米自游泳、蛙泳。
男女混合自游泳4×50米接力:年龄不限,2男2女,第一棒为女子。
四、报名办法
1.各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运动员男、女各4人以内,单项每项限报2人,每人限报2项、可兼接力,接力限报1队。
2.运动员资格按比赛总规程规定执行。
五、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2.参赛人(队)数在9人(队)以下进行一次决赛,超过9人(队)[含9人(队)]则进行预决赛。接力项目直接进行决赛。
六、录取办法
1.单项男、女各项均取前8名。分别按9、7、6、5、4、3、2、1分计入各代表队团体分。
2.参赛不足8队(人)的项目按实际参赛队(人)数录取,其分值不变。
3.接力项目加倍计分。
七、其他
1.请各运动队于6月5日前将报名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后报送杭州市卫生局(通讯地址:杭州市孝女路2号706室;邮编:310006;传真87064369),同时将电子稿发至邮箱gjpwsj@163。com。逾期不报按弃权处理。
2.各代表队于6月20日上午8时30分前到余杭区游泳馆报到,8时40分在游泳馆会议室召开领队会,9时正式开始比赛。
3.报到时,领队随交运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无证不得参加比赛。
4.竞赛交通、食宿等经费全部自理。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5.本规程解释权归杭州市卫生系统第二届运动会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