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卫办科教[2011] 4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探索推广 机制,扩大推广成效,我厅自2008年启动了以县(市、区)级医疗机构为龙头,以县乡村一体为模式的基层卫生适宜技术推广示范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建设项目。各基地通过实施技术帮扶、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技术进修、技术辐射等形式,较好地开展了基地建设工作,有效地提升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水平,产生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根据《浙江省基层卫生适宜技术示范基地考核指标》(浙卫办科教〔2010〕3号)要求,我厅于近期组织开展了第一批29家基地(中医药基地除外)的终期验收工作,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基地的监督管理,落实基地配套经费,扩大联合单位规模,指导各基地做好第二轮滚动建设工作,深化基地建设成果。我厅将对第二轮建设工作继续开展评估考核,对验收优秀的基地,将给予滚动支持。
附件:浙江省第一批基层卫生适宜技术示范基地验收结果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浙江省第一批基层卫生适宜技术示范基地验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