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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5?12”国际护士节纪念活动的通知

来源:浙江卫生网 更新:2013-6-21 中国卫生人才网
浙江医药卫生人才网:有关开展2012年“5?12”国际护士节纪念活动的公告:浙卫办医 [2012] 13号各市、义乌市卫生局,省级医疗单位: 为隆重纪念“5•12”国际护士节,弘扬南丁格尔精神,展现护理队伍良好的精神面貌,激发护理工作者工作热情,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今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营造优良执业环境,提供优质护理服务”为主题的 “5•12”国际护士节纪念活动。现

浙卫办医 [2012] 13号

各市、义乌市卫生局,省级医疗单位:
   为隆重纪念“5•12”国际护士节,弘扬南丁格尔精神,展现护理队伍良好的精神面貌,激发护理工作者工作热情,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今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营造优良执业环境,提供优质护理服务”为主题的 “5•12”国际护士节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关爱护士活动
   护士节前夕,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以一线护理工作者为重点,组织相应的走访慰问和座谈活动,了解护理工作现状,听取对护理工作意见建议。要开展护士工作与生活状态现状调研,解决当前影响护理队伍稳定和发展的问题,为下一步决策提供参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结合“5•12”国际护士节纪念活动,倾听护理人员的呼声,关心护士生活,落实各项待遇。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护士条例》,合理配置护理人员,加强医院支持系统,切实减轻护士工作负荷,努力为护士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大力弘扬先进事迹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开展评优评先活动,对在“优质护理示范工程”以及临床护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弘扬先进,树立典型,增强护理工作荣誉感,激励全体护士爱岗敬业、积极进取、勇于奉献。
   三、深入开展社会服务活动
   各级医疗机构和护理学会要组织志愿者深入老年院、社区,提供慢性病护理和康复护理指导,为社区居民送知识、送关爱、送服务,提高护理人员的社会影响力。
   各地在开展纪念护士节纪念活动中,要尽量不增加护士工作负担,让护士在紧张的工作之余放松心情,增长知识。活动结束后,请各市、义乌市卫生局及省级医院于2012年5月25日前将开展活动情况以图片、文字形式上报厅医政处及省护理学会办公室。
   省卫生厅医政处联系人:徐飞鸿,联系电话:0571-87709040,电子邮箱:313098666@qq。com
   省护理学会办公室联系人:顾  洁、方敬文,联系电话:0571-85060244,电子邮箱:zjshlxh@mail.hz.zj。cn

二○一二年五月四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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