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卫生行政部门、高等医学院校、有关医学重点学科:
按照我厅有关规定,学科用户必须在“浙江省医学重点学科网”上的“备案管理系统”中录入和填报有关信息,经核查,部分学科尚未填报年度学科建设信息,也未在“浙江省医学重点学科网”上发布学科建设的有关情况,这将直接影响到这些学科申报2013年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平台项目。为了进一步规范此项工作,现将浙江省医学重点学科网备案管理系统有关信息填报工作说明如下:
一、备案信息
(一)备案学科用户登陆“备案管理系统”,在“备案”页面上有会有“当前有X次全程管理”,点击红色数字后进入“学科全程管理”页面,在线填“建设综述”和“主要成绩”栏目信息,如X为数字“1”表示需要填写上一年度的信息,如X为数字“2”表示需要填写上两个年度的信息。
(二)在建的龙头学科、支撑学科、创新学科、省市共建学科、重点学科群的用户,在登陆“备案管理系统”之后选取“学科全程管理”页面进行信息填报,选取网页左侧“第一年年度报告”、“第二年年度报告”、“第三年年度报告”按照提示填写信息内容。填写完毕后,如需修改可点击网页左侧“修改”,无需修改可点击“上报”,年度报告即可上报。所有已经填写并上报的年度信息都可通过点击网页左侧的“备案学科全程管理”后显示的列表中查看,并可实现PDF版本在线打印。
二、 信息发布
(一)学科用户发布信息
用学科账号密码登陆“备案管理系统”之后的“信息发布”页面上有“信息采编”、“信息发布”和“图片信息发布”按键。
点击“信息采编”,进入信息采编页面,按照提示填写内容:根据本条信息的内容,选取对应的栏目,包括“会议通知、科研进展、学科建设、学术交流”等栏目;填上信息内容作为正文内容,如果属于图片信息,请勾选“图片新闻□是”,并上传图片作为附件。最后点击“提交”即可上报到对应的单位用户处。如果信息还需要再做修改,可以先点击“保存”,下次登录系统修改后再点击“提交”。注意:一旦点击“提交”,本用户将不能对此条信息再做修改。
(二)单位用户发布信息
用单位账号密码登陆“备案管理系统”之后的“信息发布”页面上有“信息采编”、“信息发布”和“图片信息发布”按键。
单位用户也可进行信息采编工作,具体操作同学科用户。单位用户也可审核、修改、发布本单位的学科用户提交的信息,审核通过或修改完毕后,点击“信息发布”和/或“图片信息发布”按键即可将信息发布到浙江省医学重点学科网。
请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卫生行政部门、高等医学院校、有关医学重点学科认真阅读2013年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的申报指南和要求,做好平台项目的学科信息填报和发布工作,避免因信息填报不完整导致平台项目申报形式审查不通过。
省卫生厅科教处
201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