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卫生局新闻发言人就“海曙同和医院发文要医生用指定药(《东南商报》2007.12.06,A04)”一事发表如下意见:
宁波市卫生局高度关注此事。目前,市卫生局已要求海曙区卫生局尽快成立调查组,就此事进行调查,尽快查明事实。
发言人表示,我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历来高度重视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此也有明确的要求,始终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坚决纠正医疗服务和医药购销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各类损害患者根本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群众健康权益。无论是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都必须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的健康服务为宗旨;所有医务人员都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不得损害患者的根本权益。
发言人表示,市卫生局将及时公布调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