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新一轮医疗卫生重点学科(专科)评审工作已经结束。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宁波市医疗卫生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2007年10月9日-10月15日。欢迎单位和个人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我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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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卫生局
200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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