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仑区卫生系统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试《考生犯规舞弊的处理意见》相关规定,北仑区卫生局拟对2012年北仑区卫生系统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试违纪违规应试人员予以以下处理:
准考证号 |
违纪行为 |
依据条款 |
处理决定 |
201205192 |
交换试卷 |
第二条第四款 |
取消考试资格 |
201205193 |
交换试卷 |
第二条第四款 |
取消考试资格 |
现予公告。
相关应试人员可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北仑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公事科提出陈述和申辩。
宁波市北仑区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