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推进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规范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更好地维护患者就医的合法权益,浙江省卫生厅将召开省卫生系统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实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2年5月3日下午2:30 二、会议地点 公卫大楼8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九院、光明、儿童、牙防、各中心分管领导1名 请参加人员提前5分钟到达会议现场。
江北区卫生局 二O一二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