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象山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13年面向医学院校毕业生集中公开招聘信息》,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部分不足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或无人应聘的岗位,由县卫生局根据招聘单位意见报县人力社保局核准后,继续接受报名或适当放宽招聘条件后继续接受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受再次报名的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变动情况:见附件。
二、再次报名时间:2013年3月25日9:00~3月27日17:00。
三、经再次报名后,临床医学和医学影像等相关专业要求的岗位均按照符合条件的实际报名人数组织考试 。
四、招聘工作的其他有关安排不变。
象山县卫生局
201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