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下称《精神卫生法》)将于2013年5月1日实施,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经研究决定召开全县《精神卫生法》视频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学习培训《精神卫生法》内容,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二、会议对象
1、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分管领导、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中心卫生院)负责人参加县卫生局主会场会议。
2、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中心卫生院)项目管理员、计算机管理员、相关医务人员、责任医生参加本单位分会场会议。
三、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13年4月27日下午3∶30正式开始,会期半天。
主会场地点:县卫生局六南楼会议室。
分会场地点: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视频会议室。
请各单位通知相关人员准时参会。各乡镇、中心卫生院提前做好视频调试。
仙居县卫生局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