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文件
黄爱卫〔2013〕3号
关于开展第25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今年4月是第25个全国爱国卫生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促进人民身心健康” 的精神,进一步改善城乡卫生环境面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有效控制春季各种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强力推进清洁城乡行动,根据全国爱卫办《关于开展第25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13〕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爱卫会决定,从2013年4月1日至3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治理城乡环境,共建美好家园”为主题的爱国卫生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春季气候转暖,各类传染病也随之进入活跃期,大力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搞好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是控制“四害”孳生、切断病媒生物传播、预防传染病发生与流行的有效途径。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从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促进黄岩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以“四化一确保”即:“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确保预防各种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为目标,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大力开展清洁城乡行动和爱国卫生运动,在全区迅速掀起“家家动员齐上阵,人人动手齐参与,合力共建美好家园”的新高潮,务求爱国卫生月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增强群众防病能力
各地各部门要针对春季预防传染病发生与流行的特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健康教育宣传阵地作用,在开展电视专栏《卫生与健康》栏目的基础上,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印发资料、专家讲座、卫生科普知识下乡活动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好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普及春季传染病防治知识、健康保健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卫生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三、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城乡环境
今年我区爱国卫生月活动的主题是:“治理城乡环境,共建美好家园”。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广泛发动群众,以春季爱国卫生运动为载体,强力推进清洁城乡行动,解决一些群众反应强烈,存在脏、乱、差问题,危害群体健康的区域和场所。城区要以巩固省级卫生城市为重点,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搞好城市秩序、交通秩序、经营秩序等专项整治,大力整治环境卫生,清除卫生死角,尤其要搞好背街小巷、居民区、农贸市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地环境卫生治理,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整治乱摆摊点、乱占道经营、乱停放车辆的行为。同时,要加强对河道两岸、公园、绿化带、公厕等场所环境卫生治理。农村要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广泛发动群众清除卫生死角、垃圾杂物、污水,疏通阴阳沟渠,捡拾白色垃圾,彻底治理乱倒垃圾、乱堆放杂物、乱排污水、乱搭建棚舍和敞养禽畜等行为,努力营造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
四、标本兼治,搞好病媒生物防制
各地各部门在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的同时,要抓住春季是鼠类繁殖的高峰期,也是鼠传播疾病的高发季节,大力开展春季灭鼠活动,不仅可以有效预防疾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也是巩固创建成果,提高城市整体卫生水平的有效手段。要根据本地实际和四害孳生繁殖特点,制定病媒生物防制技术方案和实施方案,多渠道筹措资金,落实药物和器械,科学合理用药杀灭四害。要坚持科学性与群众性相统一、环境治理与药物消杀相结合、专业队伍和群防群控相结合的原则,不断完善病媒生物监测措施和防制设施,要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各负其责、协同作战”的原则,各司其职,多措并举,形成合力,搞好本辖区除四害工作,把四害密度降低到不足为害程度。
五、加强督查,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爱国卫生月活动,迅速行动,制定方案,明确工作重点,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履行职责,通过部门协调,确保环境整治活动卓有成效。区爱卫办将组织人员对各地环境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将进行全区通报。同时请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将本次爱国卫生月活动工作总结和爱国卫生月活动统计表以书面与电子文档的形式,于2013年5月5日前报区爱卫办,以便汇总上报。
联系人:沈秀凤 手机:619080(政府网)
传 真:84120993
Email:hyqawb1316@163。com
附件:第25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统计表
2013年4月2日
附件:
第25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统计表
爱卫会成员单位参与活动(数、次) |
开展宣传活动(次) |
宣传活动受教育(人次) |
健康讲座(场) |
开设宣传橱窗、黑板报、健康专栏(期) |
悬挂宣传横幅(条) |
印发宣传资料(份) |
制作宣传展板(块) |
在新闻媒体发布新闻数(条) |
治理脏乱道路(面积) |
清除垃圾(吨) |
清除乱张贴(张) |
消灭四害孳生地(处) |
填写单位: 填报日期:
抄送:省、市爱卫会。
黄岩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4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