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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1年椒江区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椒江区卫生网 更新:2013-6-25 中国卫生人才网
椒江区国家卫生人才网:有关印发《2011年椒江区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公告:台州市椒江区卫生局 文件 台州市椒江区教育局 椒卫〔2010〕160号关于印发《2011年椒江区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学校、托幼机构:

 
 
台州市椒江区卫生局
文件
台州市椒江区教育局
 
 
椒卫〔2010〕160号
 
 

关于印发《2011年椒江区学校卫生
重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学校、托幼机构:
  现将《2011年椒江区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椒江区卫生局椒江区教育局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题词:学校卫生   监督检查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区府办。
台州市椒江区卫生局 2011年8月31日印发
2011年椒江区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区学校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维护全区在校师生的健康权益,根据《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标准,以及卫生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0〕30号)、台州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1年秋季学校开学和中秋、国庆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台卫发〔2011〕1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对象
各中小学、托幼机构抽查率不低于总数的20%(其中农村学校及寄宿制学校应占所抽查学校总数的50%以上);
二、检查依据
《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等。
三、检查内容
(一)学校食品卫生:重点检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措施、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环境卫生、设备设施、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等的采购储存与使用、食品加工制作与销售、餐用具清洗消毒及留样管理等是否符合相关卫生要求。
(二)学校饮用水卫生:重点检查学校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情况、供水设施卫生状况、二次供水档案及卫生防护状况、开学后水箱的清洗消毒工作开展情况。
(三)传染病防控工作:重点检查传染病防控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情况,各项防控措施是否落实。
(四)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情况:重点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教学建筑、采光照明、微小气候、课桌椅、黑板、宿舍、厕所等教学环境与生活设施卫生状况进行监测和监督检查。
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1年9月1 -10日)
各中小学、托幼机构认真开展自查,查出问题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
(二)监督检查阶段(2011年9月11 -20日)
区卫生局、教育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区学校、托幼机构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抽查、监测,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三)汇总阶段(2011年9月21 -23日)
检查组将本次抽查、监测情况进行汇总,并形成书面报告,必要时向区政府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工作,根据本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督查工作。
(二)区卫生监督所在做好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同时,加强对学校卫生的指导;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开展教学环境监测工作。
(三)各中小学、托幼机构要针对本单位存在的卫生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重点开展整改;对落实整改意见存在困难和问题的学校要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卫生部门沟通,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附件:1.学校卫生监督检查表
2.《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学卫生、生活设施卫生标准部分
 
附件1
学校卫生监督检查表
 
被检查单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检查地点: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记录(下列事项以打“√”或填空形式表示):
一、 传染病防控管理:
1(有、无)建立学校主要领导是传染病防控工作责任人制度;
2.(有、无)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
1.(有、无)专职卫生管理人员(查文件或委任书);或有(无)兼职卫生管理人员(查文件或委任书)。
2.(有、无)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是、否)设有传染病疫情报告人,(是、否)及时做好疫情报告管理工作。
3.(是、否)落实晨检制度,(有、无)填写晨检登记报告表。
4.(有、无)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有、无)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5.发现可疑患者,(是、否)对患者采取及时送诊或居家休息,对患者所用的物品要立即进行消毒处理,(有、无)消毒记录。  
6.(有、无)做好教室和宿舍等场所的开窗和通风工作,(有、无)登记记录。
7. 每日对玩具、个人卫生用具等物品进行清洗消毒,(有、无)消毒记录,消毒液名称 浓度 % 。
8.每日对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有、无)消毒记录,消毒液名称  ,浓度 %。
9.  进行清扫或消毒工作(尤其清扫厕所)时,工作人员(有、无)穿戴手套,清洗工作结束后(有、无)立即洗手。
10.学生(是、否)配有一人一杯一巾。 (托幼机构) 
11.(有、无)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指导相关记录,(是、否)及时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医学建议。
12.(有、无)开展传染病健康宣教工作。
13.(是、否)设有学校医务室,(有、无)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1)建立医疗废物处置等各项制度(有、无),按规范处置医疗废物(是、否)。
(2)医护人员是否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是、否: )。
(3)使用的消毒产品符合要求(是、否),标识(是、否)规范,消毒液(是、否)及时更换。
(4)其他:
二、 食品卫生管理:
学校食堂经营面积    。就餐学生数    。
1、(有、无)取得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持证情况。 
2、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是、否)分类存放。
3、餐饮具、食品容器清洗消毒和保洁设施(是、否)与经营规模相适应。
4、餐饮具消毒保洁设施(是、否)正常使用。
5、(是、否)落实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建立食品原料采购台账。  
6、食品留样及记录(是、否)规范。  
7、(是、否)存在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8、食品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9、食品从业人员   人,取得健康体检、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人,
10、从业人员(是、否)穿戴整洁工作衣帽上岗。  
三 、饮用水卫生管理:
饮用水类型:1.市政供水 2.自备供水 3.二次供水 4.分散式供水
1、(是、否)建立卫生管理制度。  
2、(是、否)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3、自备供水、二次供水的单位 
3.1、(是、否)开展自备水、二次供水水质的检测工作。 
3.2、(是、否)定期开展蓄水设施清洗消毒工作。  
3.4、(是、否)供水设备设备无污染物。
3.5、(是、否)直接从事管、供水工作的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3.6、(是、否)消毒产品索取卫生许可批件。
 4、(是、否)提供开水, (是、否)一人一杯,(是、否)开展桶装饮用水的产品索证及饮水设备的清洗消毒工作。
5、(有、无)2011年因饮用水卫生发生传染病,发生___起,发病___人。
 四、教学卫生、生活设施卫生管理:
1、(是、否)教室人均面积符合卫生要求。
2、(是、否)课桌椅符合卫生要求。
3、(是、否)黑板符合卫生要求。
4、(是、否)教室采光符合卫生要求。
5、(是、否)教室照明符合卫生要求。
6、(是、否)教室微小气候符合卫生要求。
7、(是、否)学生宿舍符合卫生要求。
 
 
 
被检查单位陪同人(签名):   卫生监督员(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
《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
教学卫生、生活设施卫生标准部分
 
一、中小学校教学卫生基本标准
(一)教室
1.普通教室人均使用面积:小学不低于1.15平方米,中学不低于1.12 平方米。
2.教室前排课桌前缘与黑板应有2 米以上距离。
3.教室内各列课桌间应有不小于0.6 米宽的纵向走道,教室后应设置不小于0.6 米的横行走道。后排课桌后缘距黑板不超过9米。
(二)课桌椅
1.教室内在座学生应每人一席。
2.每间教室内至少应设有2种不同高低型号的课桌椅。
(三)黑板
1.黑板应完整无破损、无眩光,挂笔性能好,便于擦拭。
2.黑板下缘与讲台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为0.8~0.9米,中学为1~1.1米;讲台桌面距教室地面的高度一般为1.2米。
(四)教室采光
1.单侧采光的教室光线应从学生座位左侧射入,双侧采光的教室主采光窗应设在左侧。
2.教室墙壁和顶棚为白色或浅色,窗户应采用无色透明玻璃。
3.教室采光玻地比(窗的透光面积与室内地面面积之比)不得低于1:6。
(五)教室照明
1.课桌面和黑板照度应分别不低于150LX和200LX,照度分布均匀。自然采光不足时应辅以人工照明。
2.教室照明应配备40瓦荧光灯9盏以上,并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灯管宜垂直于黑板布置。教室照明应采用配有灯罩的灯具,不宜用裸灯,灯具距桌面的悬挂高度为1.7-1.9米 。
3. 黑板照明应设2盏40瓦荧光灯,并配有灯罩。
(六)教室微小气候
1.教室应设通气窗,寒冷地区应有采暖设备。
2.新装修完的教室应进行室内空气检测,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可投入使用,并保持通风换气。
二、中小学校生活设施基本标准
(一)学生宿舍
1.学生宿舍不应与教学用房合建。男、女生宿舍应分区或分单元布置。一层出入口及门窗,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2.学生宿舍的居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应低于3.0平方米。
3.应保证学生一人一床,上铺应设有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栏。
4.宿舍应保证通风良好,寒冷地区宿舍应设有换气窗。
5.学生宿舍应设有厕所、盥洗设施。宿舍设室外厕所的,厕所距离宿舍不超过30米,并应设有路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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