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慈善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部署,经研究,现将卫生系统活动开展办法通知如下:
一、活动原则与目的 此次“一日捐”活动本着“捐赠自愿、量力而行”原则,发动全市范围内的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省、嘉兴市属在平企事业等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个人,将机关事业单位节约的一笔开支、企业一日的利润、干部职工一日的工资捐赠给慈善事业,鼓励多捐。募捐资金用于专项慈善各类救助项目。
二、募捐时间 2013年1月1日至1月31日。
三、募捐标准 根据市精神自定。
四、募捐办法
1.各医疗卫生单位个人捐款由单位统一收取,并登记造册(一式两份,一份交市卫生局,一份单位留底)。
2.各单位汇集捐款后,统一上缴市红十字会(卫生局四楼,联系人周依群,电话:85268897)。
开户名:平湖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分户
账号:3300 1637 3270 5870 0001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平湖市支行
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募捐工作。
平湖市卫生局
201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