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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精神卫生法暨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培训的通知

来源:平湖市卫生局 更新:2013-6-25 中国卫生人才网
平湖人才卫生网:有关举办精神卫生法暨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培训的公告:各医疗卫生单位:为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进一步规范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工作,经研究,邀请浙江省精神卫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章健民主任医师作《精神卫生法》暨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业务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内容1.《精神卫生法》宣贯;2.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二、参加对象1.各市级医院分管院长、预防保健科科长和管理人员、医务科科长、精神卫生科医生;2.各镇(街道)医院(卫生院)分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进一步规范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工作,经研究,邀请浙江省精神卫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章健民主任医师作《精神卫生法》暨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业务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精神卫生法》宣贯;

2.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

二、参加对象

1.各市级医院分管院长、预防保健科科长和管理人员、医务科科长、精神卫生科医生;

2.各镇(街道)医院(卫生院)分管院长、公共卫生科科长、慢病专管员;

3.市疾控中心、健康教育中心、卫生监督所分管领导、相关关业务科室人员;

4.邀请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特殊人群专项组成员单位(司法局、综治办、公安局、民政局、新居民事务局、教育局、人力社保局、残联)分管领导参加。

三、时间地点

2013年6月25日下午2:00—5:00,市卫生局四楼大会议室。

请各医疗卫生单位安排好工作,通知有关人员准时参加培训。

  

 

 

  平湖市卫生局

201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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