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昌礼,公民身份号码:36042819800607143X:
本局于2012年10月24日依法查明你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在平湖市曹桥街道高丰路91弄1号对面一出租房开展牙科诊疗活动,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第(一)、(二)、(三)项的规定,拟对你依法作出罚款玖仟(9000)元的行政处罚。
因你下落不明、查找不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五十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平卫医罚字[2012]3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你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你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注:《行政处罚决定书》见附件
平湖市卫生局
2013年 3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