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立医疗单位:
为表彰奖励在护理领域取得优异成绩和对健康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护士,展示护理人员救死扶伤、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文明执业的精神风貌,为广大护理人员树立学习榜样,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评选首届“南浔区优秀护士”的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必备条件,必须全部符合
1.热爱祖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观;
2.热爱护理专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有很好的群众基础和护患关系;
3.取得执业护士资格满5年,在从事护理工作中无护理纠纷及事故发生。
(二)备选条件,至少有两项符合
1.刻苦钻研业务,护理技术娴熟,得到同行认可,勇于探索,不断创新,在护理实践中业绩突出;
2.从事护理工作15年以上;
3.近五年来在省、市级以上医学刊物发表论文或有护理科研成果;
4.获省、市、区级技术操作能手。
二、推荐名额
二级医院各3名,卫生院各1名,最后确定10名人员为首届“南浔区优秀护士”。
三、评选时间
各单位将推荐表及先进事迹材料于4月10日前上报区卫计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评选程序
1.根据评选条件由各单位推荐后报区卫计局;
2.区卫计局组成评委会,由评委会提出建议名单,区卫计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
3.区卫计局在今年护士节期间召开颁奖大会,进行表彰。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