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医疗卫生单位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技类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此次计划招聘卫技人员共计70名(其中县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1名、县教育局下属学校校医1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和职业道德;
(二)符合应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执业资质条件;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职位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2年1月 1日以后出生);
(五)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2年7月27日(8:00—16:00)
(二)报名地点:德清县人力资源市场(武康镇竹儿弄1号)。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 网上自行下载《2012年德清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技类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
2. 普通高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 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 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
6. 德清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资格审查: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职位,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方可参加考试。
(五)同一职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者人数要形成一定的比例,一般为1∶3。对于个别紧缺岗位应聘人数不足1∶3比例的,需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开考,但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
(六)报名结束后,报考取消职位的人员允许重新改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及聘用
(一)考试
1. 笔试。由县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内容为与职位相匹配的专业知识,按招考职位共分临床(包括内科、外科、骨科、急诊科、超声、妇产科、放射、麻醉科等职位)、中医、护理(助产)、药学、检验、公卫、放射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等八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各职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 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由县卫生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联合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三)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德清人才网和德清县卫生信息网上公示7天。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县卫生局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拟聘人员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从聘用之日算起,须在聘用单位服务5年以上方可流动;否则须负违约责任,并缴纳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违约金额由签订协议的单位确定,并在合同书上明确。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作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发现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录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县内卫技类招考;招考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视情节轻重将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2:2012年德清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技类人员报名表
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清县卫生局
德清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德清县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