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办发〔201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直管)医院,局直属(直管)医院:
在前一阶段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广大中医药工作者积极主动参与,中医药防治甲型H1N1流感取得良好效果,引起了全社会和国际上的广泛关注。为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中的作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建立健全协调机制
目前,我国部分地区甲型H1N1流感病毒依然活跃,未来一段时间疫情将在农村地区进一步蔓延,但流行强度将持续减弱,南方地区疫情下降速度可能慢于北方地区;全国重症和死亡病例的报告数呈下降趋势,但农村、边远地区还将有一定数量的报告。专家认为,鉴于春节前后人员大范围流动,不排除局部地区出现甲型H1N1流感暴发疫情,全国范围疫情有所回升的可能。
去年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实践和科学研究证明,中医药治疗甲型H1N1流感是行之有效的,发挥了独特作用,是我国防控工作独具的优势。做好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防治工作,对于减少甲型H1N1流感带来的危害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按照《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在卫生应急工作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医药参与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协调机制,将中医药纳入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总体规划中。要建立完善组织体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的甲型H1N1流感领导小组中要有中医人员参与;在组建的临床专家组及多学科人员组成的重症与危重症病例医疗救治团队中,要有中医专家参与;要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院确定为甲型H1N1流感定点医院和后备定点医院。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完善协调制度,共同做好中医药参与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部署和安排。
二、加强协作,共同开展医疗救治
各级医疗机构和中医药人员要按照卫生部制定的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科学应用中医药技术和方法开展治疗。对于轻症患者,可考虑主要以中医治疗为主,防止病情加重;对于重症和危重症患者,中医药要早介入,发挥中西医结合综合治疗的优势,最大程度降低病死率。要加强中医人员与西医人员的配合,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和其它医疗机构之间的协作,收治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传染病院、综合医院要积极吸纳中医科室或中西医结合科室的中医药人员参加救治,对于中医力量薄弱的传染病院或综合医院,要主动请区域内技术力量较强的中医医院的专家参加会诊和救治。要探索建立中西医人员协同治疗甲型H1N1流感的有效途径,逐步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甲型H1N1流感治疗模式。
三、及时总结,深入开展科学研究
开展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治疗的医疗机构和人员要高度重视中医药治疗情况的总结和临床研究工作,及时做好病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完整记录中医药诊疗的全过程,特别是要认真总结中医药在重症和危重症病例治疗的经验,要针对临床诊疗中的关键问题和提高疗效的瓶颈问题,科学设计,规范实施,积极深入开展临床研究,肯定疗效,规范方案,发现机理,为充分发挥中西医两种医学的优势、制定中西医结合的综合治疗方案提供依据。
相关机构要组织多学科专家共同参与中医药防治甲型H1N1流感科学研究,建立相关保障措施和机制,临床科研同步实施,中西医结合,平战结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共同推进中医药防治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病临床科研体系建设。
四、资源共享,确保信息沟通畅通
建立完善中医药防治甲型H1N1流感的信息报送制度,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及时了解、汇总本地区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防治情况,并反馈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因防治工作需要,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收集、了解中医药治疗甲型H1N1流感相关信息时,各级医疗机构要积极配合和支持。
五、加强建设,不断提高防治能力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加强防治能力建设、组织人员培训及安排相关经费和物资储备时,要对中医药防治甲型H1N1流感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证。医疗机构要加强中医药参与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能力建设,中医医疗机构重点加强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和诊断治疗、消毒隔离等知识培训等,传染病院等其它医疗机构重点加强中医临床科室建设和中医药防治甲型H1N1流感技术方案培训,不断提高中医药防治甲型H1N1流感的临床疗效和救治水平。要充分发挥中医药专家的作用,切实加强技术指导。
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