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人民卫生网: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有关印发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办法的公告:浙卫办疾控〔2012〕15号各市、县(市、区)卫生局: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12〕8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加强重性精神疾病信息规范化管理,保障信息安全。各地要加强对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有关单位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2年8月17日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办法》的通知.d浙卫办疾控〔2012〕15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12〕8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加强重性精神疾病信息规范化管理,保障信息安全。各地要加强对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有关单位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2年8月17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办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