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妇女(女职工)委员会: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职业妇女建功立业,根据《绍兴市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经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妇委会推荐,现认定绍兴市中医院西药剂科、绍兴市第六人民医院老年二科、绍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生物检验科、绍兴市卫生监督所学校与爱国卫生监督科4个岗为2012年度市直卫生系统“巾帼文明岗”。
希望新认定岗珍惜荣誉,锐意进取,勇创新业,再建新功。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职业妇女以及“巾帼文明岗”争创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爱岗敬业,锐意进取,为推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绍兴市直卫生系统妇女委员会
2012年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