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
2012年,全市卫生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卫生厅的指导下,围绕“深化医改”一个中心,着力推进内涵建设、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关注民生,服务健康,大胆创新,勇于改革,卫生工作成绩斐然,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激励先进,经对各县(市、区)卫生局工作目标任务书完成情况评定,决定授予绍兴县卫生局等3家单位为“2012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嵊州市卫生局等3家单位为“2012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优胜单位”,并予以表彰:
先进单位:
绍兴县卫生局
诸暨市卫生局
上虞市卫生局
优胜单位:
嵊州市卫生局
新昌县卫生局
越城区人口计划生育和卫生局
希望上述获奖单位,在新的一年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和全省卫生工作目标,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解决医疗卫生热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品质,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作出更大贡献。
绍兴市卫生局
201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