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卫〔2010〕163号
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新昌县卫生局关于印发基层卫技人员岗前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卫〔2010〕155号)精神,决定对2010年度录用的基层卫技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0年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至乡镇医疗单位工作的临床、中医、护理类卫技人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理论培训时间从11月17日开始,12月9日结束。地点设在县卫生进修学校。理论培训结束后,即按照培训方案规定,分赴县人民医院、中医院进行科室轮转学习。
三、食宿安排
培训期间参加培训人员食宿自理,食宿、差旅费用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四、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妥善安排,为各培训人员提供集中脱产学习的时间,并及时通知学员参加培训。请各位学员于11月17日早上8点半准时到县卫生进修学校报到。
附件:2010年基层卫技人员岗前培训安排表(略)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