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有关医院:
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和2010年度卫生下乡活动的通知》(温卫医[2010]3号)要求,我局决定对2010年度下半年卫生下乡活动经费进行结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支援医院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卫生下乡活动经费汇总表》(附表1);
(二)各项具体工作任务需分别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省际对口支援、对口支援县医院、晋升前定期工作、支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万名医生下基层需分别提交附表2、3、4、5、6和《工作考核表》复印件;
2、适宜技术基地建设需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基层卫生适宜技术示范基地考核指标的通知》(浙卫办科教[2010]3号)标准,提交自评报告;
3、医疗队下乡活动需提交所消耗药品出库清单、以及由当地卫生局和受援单位盖章的药品消耗证明(复印件)(每次5000—6000元)。
二、各附表在温州市卫生局网站(www.wzswsj。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三、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受援单位需对支援医院医生的工作天数严格把关。
四、材料上报时间:于11月30日前将材料送交市局医政处,联系电话:88995990,传真:88995970,邮箱:wzwsjyzc@126。com。
附表:1、卫生下乡活动经费汇总表
2、省际对口支援活动经费明细表
3、对口支援县医院活动经费明细表
4、晋升前定期工作活动经费明细表
5、支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活动经费明细表
6、万名医生下基层活动经费明细表
温州市卫生局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