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卫生镇(乡)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市爱卫办组织专家对乐清市虹桥镇创建温州市卫生镇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考核组认为:乐清市虹桥镇通过创建为抓手,加大投入,不断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健全城镇卫生管理体制,提升城镇品位和居民健康水平,广泛宣传爱国卫生工作和卫生防病知识,有效改善了环境卫生面貌,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卫生意识,各项指标基本达到了《温州市卫生镇(乡)标准(试行)》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温州市爱卫办决定对乐清市虹桥镇创建温州市卫生镇工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2年12月19日前,以信函形式向温州市爱卫会办公室反映,日期以信函寄出日邮戳为准。举报内容要求真实。
通讯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神力大厦5-1103室 邮政编码:325000
温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