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赛规则:
1、参赛对象:50周岁以下中药专业技术人员,每个团队由1名领队和3名参赛人员组成。
2、参赛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时报到,并穿白大衣参加相应比赛。迟到10分钟者,视为自动放弃。
3、参赛选手按报到时所取得的参赛编号进行各项比赛。
4、参赛选手在操作考核比赛结束时,须认真核对工作人员的比赛记录,确认无误并签名后方可离场。
5、参赛选手必须参加理论考试及一项操作比赛后,再计算有效总分值。
6、未尽事宜,评审委员会成员将在赛前予以补充。
二、评审方法:
1、由本次成立的竞赛评审委员会统一评审。
2、比赛采用编码制形式,评委评分时所有卷面一律不得出现参赛者单位、姓名等信息,否则将作无效试卷处理。
3、操作考核采用评委评分法,由每组评委对参赛人员的结果予以评分,经综合评价得出各选手的综合得分。
4、由各队参赛的3名人员的综合得分相加得到团队总分,根据总分高低取团体前六名,并设个人优胜奖六名(总分一样则取操作考试高分者)。
三、比赛时间及地点:
1、2009年9月20日上午7:30前报到,8:00-9:30理论考试;
2、比赛及报到地点设在景山宾馆8号楼(一楼)会见厅。
四、比赛内容及评分标准
1、比赛内容:由理论考试和操作考试组成;
2、成绩核算:理论考试占40%,操作考占60%。
(一)理论考试(总分100分):
1、命题:由温州市卫生局中医处组织专家统一命题;
2、内容:中药学占40%,中药鉴定学30%,中药炮制学30%;
3、题型:全为选择题:A型选择题占50%,B型选择题占15%,
C型选择题15%,X型选择题20%
(二)操作考试(总分100分):
操作考试由三部分组成:分别是中药鉴别,中药配方,中药炮制,各占20%。
1、中药鉴别(100分):
(1)比赛时间:15分钟。每超时1分钟扣1分。
(2)比赛要求:
① 中药名称需填写规范,按正规品名书写;要求字迹清晰、端正;
② 根据中药包装上的编号,将中药名称填在相应的答题卷或考卷上;
③ 参赛完毕后将中药和考卷交予评审员,离开赛场,提前交卷者不加分。
(3)比赛内容:25味中药(含伪品2-3味),其中饮片20味,原药材5味;每味4分。
(4)评分细则:
① 未写出正确名称则不得分;
② 出现错别字则每个错别字扣1分;
③ 未按规定填写正名则每个扣2分;
④ 如认为是伪品者只需写出为何种中药伪品;能写出伪品名称则每味加0.2分,写错伪品名则该题不得分。
2、中药配方(100分):
中药配方由两部分组成:审方,配方。
[1] 审方(10分)
(1)时间:6分钟。
(2)比赛要求:由参加中药配方比赛人员单独完成,其他队员不得给予提示和帮助。
(3)比赛内容:各参赛人员对规定的处方进行审核;写出认为有不妥、不 足、不规范之处。
(4)评分细则: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的处方管理要求进行评分。
[2] 配方(90分)
(1)比赛时间:15分钟。
(2)比赛要求:① 中药配方操作:按等量递减法进行操作;
② 处方应付依据:05版《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
(3)比赛内容:各选手配1张处方,每张处方由5贴药组成。
(4)评分细则:
A 配方规范度(15分):特殊用法中药需另包(如先煎、后下、包煎、分吞、单包等);药剂人员配方校对需签全名;无误则得15分。
① 如有一项不遵医嘱或(和)不遵05版《浙江省炮制规范》的处方应付规定则扣5分;
② 另包无标记每项扣5分,校对配方签名不全者扣5分。
B 配方准确度(15分):处方应付正确,即无错味、缺味、重味,得15分。
① 缺味、重味现象每出现1次扣5分;直至倒扣;
② 错味现象每出现1次扣5分;直至倒扣;
③ 处方应付错误每出现1次扣5分,直至倒扣。
C 配方称量准确度(50分):
① 分量(40分):每贴总量误差不超过±5%,一贴不超过规定范围得8分;超过规定则不得分。
② 总量(10分):每张处方总量误差不得超过±2%,在规定范围内得10分,超过规定则不得分。
D 配方速度(5分):
① 配方总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超过总时间则不得配方速度分;即5分。
② 以所有参赛选手所用时间的平均值为基准时间;若参赛选手时间少于基准时间,则相应给予加分[所加分数=(基准时间—所用时间)/10]。
E 配方饮片摆放美观度(5分):
① 配方饮片摆放有序,每贴得0.8分;
② 饮片摆放美观,则另得1分。
3、中药炮制(100分):
(1)比赛时间:比赛时间视炮制药材品种而定;
(2)比赛要求:比赛采用编码制形式,参赛选手不得与评审团见面或对话(选手肩部以上由幕布遮挡),违反规定者则淘汰出局;
(3)比赛内容:炮制1个品种,约300g;
(4)评分细则:
A 炮制竞赛得分由现场操作分和成品质量分两部分组成,分别占20%和80%。
B 由5-7名评委组成评分小组进行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参赛人员的得分。
*具体评分细则视炮制方法和药材品种再定。
*注:① 正规名称写法:原药材按05版《中国药典》;中药饮片按05版《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
② 能力附加分:
(a) 正确写出伪品名称所得分数,按实际所得分数直接计入操作考试分内;
(b) 配方所用时间少于基准时间所得分数,按实际所得分数直接计入操作考试分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