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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局公告

来源:鹿城区卫生局 更新:2013-6-27 中国卫生人才网
鹿城区卫生信息网: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局通知:〔2012〕第 1号温州市鹿城区小南微微发屋等655家公共场所经营者:你们持有我局2008年1月1日前发放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复核、换证, 已超出许可有效期限。根据《行政许可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依法注销你们单位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现特公告,详细名单见鹿城区卫生局网(www.lcwsj。gov。cn)、

〔2012〕第  1号

 

温州市鹿城区小南微微发屋等655家公共场所经营者

你们持有我局2008年1月1日前发放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复核、换证, 已超出许可有效期限。根据《行政许可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依法注销你们单位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现特公告,详细名单见鹿城区卫生局网(www.lcwsj。gov。cn)、鹿城区公务网(www.lucheng。gov。cn)或鹿城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办事大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局的注销决定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或听证要求。

特此公告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


文件附件清单:

  • 点击这里下载:公告[2012]1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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