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卫生事业发展,根据《永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结合各医疗卫生单位用人需求,经研究决定,永嘉县县级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和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永嘉户口的医学类毕业生(有特殊要求的见附件1)。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见附件1。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条件。
5、身体健康。
6、永嘉县卫生系统在职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其他在职事业工作人员报考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应聘岗位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5日-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永嘉县卫生局一楼大厅。
3、报名材料
(1)应届生:身份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历届生: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事业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招考的证明。岗位有其它要求的要提供相应材料。
(2)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同底彩照3张。
(3)报名表一份(永嘉卫生网下www.yjws。cn载)。
4、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5、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6、考务费40元,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和持《农村低保人员就业援助证》的人员免收考务费。
7、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13年 6月19日到永嘉县卫生局12B楼会议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医学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等内容,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3年6月22日上午9:00-11:00。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体检和考察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遇笔试成绩同分的,则需另行加试)。
体检对象、时间、集中地点在永嘉卫生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标准执行。
从体检环节开始,考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其空缺不再递补。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永嘉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凡不能在2013年8月31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其空缺不再递补。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还应于36个月内取得相应岗位从业所需的执(职)业资格,否则到期后不再续聘。聘用后除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以外,在本县服务期不少于5年。
四、其他事项
(一)年龄、工作经历、资格资质有年限要求的,均以周年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时间。
(二)专业。由县卫生局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进行认定,以适合岗位工作需要为原则,并应与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准入考试的专业条件要求相匹配,不强调专业名称字面完全一致。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卫生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永嘉县卫生局政工科0577-67205786
附件:
1、永嘉县县级医疗卫生机构201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2、永嘉县县级医疗卫生机构2013年公开招聘报名表
永嘉县卫生局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