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单位: 为进一步激励全区护士热爱本职工作,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为病人提供优质护理;同时,也为了使全社会能进一步理解护士、尊重护士,树立起白衣天使的光辉形象,区卫生局、区卫生局医务工会、区护理学会决定联合开展上海市松江区第六届优秀护士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评选名额 (一)本次评选范围为本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在职执业注册护士。 (二)本次评选将在全区约1100名执业护士中产生松江区第六届优秀护士12名,同时推荐上海市第六届优秀护士候选人3名,评选比例为100:1。 (三)在被评出的第六届优秀护士中,临床第一线值夜班的护士所占比例应不小于40%,护理管理人员所占比例应不大于15%。 二、评选条件 本次参加评选的候选人应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拥护改革开放政策,有开拓精神;在护理工作中一贯认真负责,有突出成绩,受到各方面的好评。具体条件如下: (一)热爱护理专业,忠于本职工作,有献身精神; (二)有良好的医德,对病人如亲人,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服务质量得到病人及其家属的肯定和赞扬; (三)技术要精益求精,在临床护理、社区护理、护理管理、教学、科研、技术创新、健康教育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三、评选的组织工作 为做好本次评选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松江区第六届优秀护士评选领导小组(见附件1)。 四、评选办法和表彰 (一)为使在平凡的护理岗位中作出一定成绩的护士能脱颖而出,本次评选方法采取自下而上的推荐,各医疗单位按照分配的名额上报评选结果,经松江区第六届优秀护士评选领导小组综合评审,产生松江区第六届优秀护士12名,推荐上报上海市优秀护士候选人3名。 (二)松江区卫生局对获得松江区第六届优秀护士称号的12名护士将召开表彰大会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评选程序和时间进度 (一)1月31日—2月23日,各医疗机构根据“松江区第六届优秀护士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2)中的推荐名额数,广泛发动群众提名推荐,经审核确定本单位候选人推荐名单,填写“上海市松江区第六届优秀护士呈报审批表”(附件3)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2月24日—3月9日,松江区第六届优秀护士评选领导小组组织讨论评审产生松江区第六届优秀护士12名,推荐上报市优秀护士候选人3名。 (三)松江区卫生局将在庆祝2005年“5·12”国际护士节大会上对松江区第六届优秀护士进行表彰奖励。 (四)松江区第六届优秀护士评选工作由医政科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联系人:唐炳华 联系电话:57812167(传真) 附件(点击下载): 上 海 市 松 江 区 卫 生 局 二○○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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