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注销单位公告送达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第(六)项等有关规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逾期三个月未复核的,原卫生许可证自行失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修订)》第十五条等有关规定,因逾期未向本局申请复核《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本局决定注销其《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由于拟注销单位已经撤离原许可地址,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现依法向其公告送达本局的注销决定。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期间对于本局的注销决定如有异议的,可与长宁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法制科联系,联系电话:52064210。
特此公告。
附:公共场所拟注销名单
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局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注销一览表 | ||||
单位名称 | 地址 | 许可证号 | 注销批准日期 | 备注 |
上海禄州文化娱乐有限公司 | 上海市中山西路555号 | (2002)长字第05040036号 | 2011-1-27 | |
上海主流沐浴有限公司 | 上海市哈密路386号 | (2006)长字第05100023号 | 2011-1-27 | |
长宁区天粮招待所 | 上海市天山五村16号 | (2002)长字第05060022号 | 2011-1-27 | |
上海市长宁区方方棋牌室 | 上海市杨宅路20号二楼 | (2006)长字第05030017号 | 2011-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