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局、厅机关有关处(室): 卫生部在汇总各省上报的卫生信息需求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有关卫生发展规划纲要及世界卫生组织统计标准,起草了《国家卫生统计指标体系》及《统计分类标准》,并于今年5月征求了有关单位意见,形成修改意见稿。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对《国家卫生统计指标体系》与《统计分类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研究,并于8月14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卫生厅信息中心。 《国家卫生统计指标体系》及《统计分类标准》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可从卫生部网站(www.moh。gov。cn)“统计信息”栏目下载。 联 系 人:张为民、谭冬 联系电话:0551-2316709 电子邮箱:wstxxzx@126。com 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