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卫生厅卫生执法公告
(2006年15号)
安徽省卫生厅组织对桶装矿泉水进行了国家卫生监督抽检,共抽查了芜湖等5个市5家企业生产的5种产品,合格1种。本次抽查的不合格项目主要为:菌落总数。针对本次抽检中反映出的主要问题,省卫生厅已责成有关卫生执法部门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查处。
现将此次抽检结果公告如下(见附表):
二○○六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