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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卫生厅公布2007年9月全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来源:安徽卫生厅 更新:2013-6-29 中国卫生人才网
安徽人才卫生网:安徽省卫生厅公布2007年9月全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2007年9月(2007年9月1日零时至9月30日24时),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18473例。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类传染病18种,报告15498例;丙类传染病5种,报告发病数2975例。共报告死亡12例,其中狂犬病5例,艾滋病3例,病毒性肝炎肺结核各2例。 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为:肺结核、疟疾、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梅毒,占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6.66%;报告死亡
2007年9月(2007年9月1日零时至9月30日24时),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18473例。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类传染病18种,报告15498例;丙类传染病5种,报告发病数2975例。共报告死亡12例,其中狂犬病5例,艾滋病3例,病毒性肝炎肺结核各2例。
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为:肺结核、疟疾、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梅毒,占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6.66%;报告死亡数居前四位的病种为:狂犬病、艾滋病、病毒性肝炎和肺结核,占报告死亡总数的100%。
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为:其它感染性腹泻病、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感冒、急性出血性结膜炎和风疹,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100%。
本月甲、乙、丙类传染病无霍乱鼠疫、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流脑、白喉、布病、麻风病、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病例报告。
经过近期开展的疟疾综合防治措施,沿淮淮北地区疟疾报告发病持续下降,取得明显成效;当地居民应继续积极响应政府及卫生部门号召,增强防病意识,做好环境治理,填坑平洼,消除蚊虫孳生地;注意防蚊灭蚊,减少人蚊接触;主动配合预防性服药工作;当出现“冷、热、汗、歇”等症状时,及时至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政府免费提供抗疟治疗药物。
随着气温逐渐降低,应防止呼吸道传染病的发生。广大居民除注意适时增减衣服外,要适当做室外活动,经常打开窗户,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尽量避免到人口密集场所,特别是儿童和老年人,如果感觉不适,尽快就诊。
 
附表:安徽省2007年9月法定甲、乙类传染病发病数、死亡数统计
 
安徽省卫生厅新闻办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二日
 
安徽省2007年9月法定报告甲、乙类传染病发病数、死亡数统计
 
病名
发病数
死亡数
合  计
15498
12
鼠  疫
0
0
霍  乱
0
0
传染性非典
0
0
艾 滋 病
6
3
肝  炎
3153
2
甲 肝
   (121)
  (0)
乙 肝
  (2624)
  (1)
丙 肝
   (102)
  (0)
    戊 肝
(68)
  (0)
肝炎(未分型)
   (238)
  (1)
脊  灰
0
0
人禽流感
0
0
麻  疹
67
0
出 血 热
4
0
狂 犬 病
7
5
乙 脑
1
0
登 革 热
1
0
炭  疽
0
0
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
1380
0
肺 结 核
5389
2
伤寒和副伤寒
14
0
流  脑
0
0
百 日 咳
4
0
白  喉
0
0
新生儿伤风
2
0
猩 红 热
7
0
布  病
0
0
淋  病
354
0
梅  毒
548
0
钩 体 病
38
0
12
0
疟  疾
4511
0
注:括号中数据为肝炎分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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