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执法公告 (2008年5号) 全省卫生行政机关及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自1月2日始,上下联动,开展了2008年“卫监1号行动”,加大对承办“年夜饭”和春节期间营业的餐饮单位食品卫生安全监管。重点检查餐(炊)具消毒设施是否正常使用,餐(炊)具是否严格消毒;原辅料材料索证和台帐建立情况;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的储存情况;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持有效卫生许可证情况;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体检培训合格证明情况等。截至2月3日,全省检查餐饮单位5969家,责令整改780家,立案查处189家。 此次执法检查行动至目前,一是各级卫生行政机关在新闻媒体或网站上发布公告或消息,全面启动“卫监1号行动”。全省共发布卫生执法公告419次。二是各市、县、区卫生行政机关及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向承办“年夜饭”的餐饮单位送达告知书;召开承办“年夜饭”的宾馆、饭店负责人会议,强化其是餐饮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要求其严格落实《食品卫生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督促其自查自纠,责任到人,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年夜饭”和春节期间餐饮卫生安全。全省向4045个餐饮单位送达了告知书,培训承办“年夜饭”的宾馆、饭店负责人2557人。三是全省各市、县、区卫生行政机关及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方便群众对违反《食品卫生法》行为的举报投诉。我厅在卫生执法公告(2008年4号)上公布了全省17个市及省级举报投诉电话。全省在新闻媒体和网站上公布举报投诉电话408次。四是各级卫生行政机关和卫生监督执法机构成立了应急卫生执法队,保持24小时应急状态,及时迅速处理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和身体健康。 目前“卫监1号行动”仍在进行中。各级卫生行政机关要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做好应急值守,畅通举报投诉电话,方便群众举报投诉,严肃查处违反《食品卫生法》的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安徽省卫生厅 二○○八年二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