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卫生局,省直医疗机构: 自三月下旬我省阜阳市发生手足口病(EV71感染)疫情以来,我省部分市县已有发生。对此,国务院、卫生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5月1日,省政府已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级响应措施,卫生部已确定该病为丙类传染病。为切实做好全省医疗机构对手足口病(EV71感染)救治工作,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手足口病(EV71感染)救治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手足口病(EV71感染)的防治工作作为当前首要工作任务,把救治工作作为重要环节,做好长期救治的思想准备,切实加强领导,最大限度的减少发病率,降低病死率。 二、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各市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尽快确定定点医院开展收治工作,各市定点医院要开设小儿隔离治疗病房和小儿重症监护病房;各县要确定1所定点医院,各县定点医院要设立专用隔离治疗病房,全力做好手足口病(EV71感染)医疗救治工作。 三、实行分级救治。按照分级救治原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肠道病毒(EV71)感染诊疗指南〉(2008版)的通知》(卫发明电[2008]29号),各乡镇卫生院负责做好预检分诊工作,要建立、健全项目齐全的门诊日志,发现符合临床表现患儿做好登记后,立即送往县定点医院,不得截留病人;各县定点医疗机构收治一般临床表现病例;各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收治重症临床表现病人。 四、组建医疗救治专家组。各市要成立由儿科、ICU科医生护士组成的医疗救治专家组,负责指导和支援所辖县(区、市)的医疗救治工作;省立医院、安医附院、蚌医附院、皖医弋矶山医院、省中医附院、省立儿童医院成立由儿科、ICU科医生护士组成的医疗救治专家组,负责指导和支援全省重点地区的医疗救治工作。 五、加强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做好门诊、病房的清洁和隔离预防工作,凡已明确诊断的患儿必须按病种住隔离病房,病房门口挂隔离标志。所有收治手足口病(EV71感染)医院的医护人员要做好自身的职业卫生防护工作,严防发生院内交叉感染。 六、加强医护人员培训。各市要在省级培训的基础上结合《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肠道病毒(EV71)感染诊疗指南〉(2008版)的通知》(卫发明电[2008]29号),重点对所辖各县(区)、乡镇医护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各省级医疗机构立即组织相关科室学习有关文件和诊疗指南,学习培训结束后,所有参加人员要熟练掌握肠道病毒(EV71)感染疾病的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物理学检查、临床诊断、留观或住院指征、小儿危重患者的早期发现、临床治疗方法,切实提高诊断和治疗水平。 七、及时上报情况。5月5日前,省直医疗机构将医疗救治专家组名单,各地以市为单位将定点医院设置情况汇总后书面传真和电子版报我厅医政处。5月10日前,各市将培训情况汇总后书面传真和电子版报我厅医政处。 联系电话(传真):0551-2647701 电子信箱:WSTYZC@163。com 联系人:李家龙、李瑞 以上紧急通知,务必遵照执行! 二○○八年五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