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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黄山市待命名“省级卫生城市”进行公示的公告

来源:安徽卫生厅 更新:2013-6-29 中国卫生人才网
安徽卫生考试网:有关对黄山市待命名“省级卫生城市”进行公示的通知:皖爱卫〔2008〕30号关于对黄山市待命名“省级卫生城市”进行公示的公告2008年8月18—21日,省爱卫会组织省卫生厅、建设厅、环保局、旅游局、工商局、省管局等相关部门专家,对黄山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省级考核鉴定。考核组认为,黄山市近年来通过坚持不懈地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城市活动,有效地推动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了环境卫生面貌,加强了卫生防病工作,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

皖爱卫〔2008〕30号

关于对黄山市待命名“省级卫生城市”进行公示的公告

 2008年8月18—21日,省爱卫会组织省卫生厅、建设厅、环保局、旅游局、工商局、省管局等相关部门专家,对黄山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省级考核鉴定。考核组认为,黄山市近年来通过坚持不懈地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城市活动,有效地推动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了环境卫生面貌,加强了卫生防病工作,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和健康水平,整体卫生水平达到了《安徽省卫生城市标准(试行)》的要求。
 为了确保省级卫生城市创建工作质量,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省爱卫办现对黄山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月。
 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08年9月21日前,以信函形式向省爱卫办举报,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举报内容要求真实。
通讯地址:  合肥市益民街20号,安徽省卫生系统培训中心六楼

邮 编:  230001

  安徽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二○○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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