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爱卫〔2008〕30号 关于对黄山市待命名“省级卫生城市”进行公示的公告 2008年8月18—21日,省爱卫会组织省卫生厅、建设厅、环保局、旅游局、工商局、省管局等相关部门专家,对黄山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省级考核鉴定。考核组认为,黄山市近年来通过坚持不懈地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城市活动,有效地推动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了环境卫生面貌,加强了卫生防病工作,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和健康水平,整体卫生水平达到了《安徽省卫生城市标准(试行)》的要求。 邮 编: 23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