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 | 指标 | 具体要求和考核指标 |
一、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 1、市本级新农合工作开展情况 | 1、市政府职责履行情况(会议、文件、调研、督查、通报等); 2、市卫生局任务完成情况(准入监管、费用控制、即时结报、信息发布、运行分析、督查督办等)。 |
2、全市新农合运行质量及监管情况 | 1、全市新农合运行质量指标情况(主要依据省新农合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发布的运行通报); 2、监管的效果(所辖各县市区违规违纪违反政策的事件发生情况。被举报投诉的次数)。 |
3、改善市、县两级工作支撑条件 | 1、市、县、乡三级经办机构、人员落实情况; 2、市、县两级新农合监管设施改善及工作经费情况。 |
二、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 1、大力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 1、按时完成民生工程和拉动内需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年度任务。合肥、芜湖、铜陵、马鞍山、淮北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成率达65%、55%,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覆盖率达50%;安庆、黄山、池州、滁州、巢湖、淮南、宣城市达60%、50%,覆盖率达45%;蚌埠、六安、亳州、宿州、阜阳市达55%、45%,覆盖率达40%; 2、有关县(市、区)按时完成村卫生室设备招标采购工作; 3、继续开展“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工程”、卫生下乡活动。 |
2、探索开展乡镇卫生院改革试点 | 各市积极开展农村卫生运行机制和保障机制改革试点,促进农村卫生又好又快发展。合肥、芜湖、铜陵、马鞍山、淮北、滁州六市结合实际,在乡镇卫生院收支两条线管理、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业务合作等三项改革试点至少选择其中一项,在所辖县(市、区)内开展试点工作。 |
3、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 1、扎实推进“双千工程”,按照项目方案完成选派和培训任务; 2、积极推动所属县区开展公开招募医药卫生类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招募地区数或招募毕业生数较上年有所增加; 3、加强农村在岗卫生人员中专学历教育社区医学专业乡镇卫生院教学点的管理,全年开展2次督导检查,做好年度统考组织工作; 4、加强乡村医生队伍管理,按时完成乡村医生定期考核、执业证书换发、公共卫生津贴补助考核发放等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徽省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试行)》,规范乡村医生服务行为。 |
三、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 |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报率100%,信息报告及时、完整、准确达到95%以上。公共卫生安全信息监测预警机制健全; 2、及时有效处理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灾防病);能够开展病毒核酸检测; 3、各级卫生应急机构建立健全,应急队伍建设比上年有提高,应急准备各项工作落实。 |
2、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能力建设 | 合肥、芜湖、铜陵、马鞍山、淮北、淮南市全面开展市、县疾控绩效考核工作,其他市开展市、县疾控绩效考核工作完成数量达1/3。 |
3、医疗救治能力和精神卫生机构建设 | 市、县医院公共卫生项目和精神卫生机构项目建设要按照要求逐项落实,提高基层医院救治能力。 |
4、完善基层卫生监督网络 | 1、在国家项目基础上,为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增配卫生执法装备; 2、认真执行卫生部要求,市级卫生监督机构全部更名为卫生监督局。 |
5、实施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民生工程 | 1、实施民生工程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实行乡镇卫生院住院分娩平产免费政策。完成县级妇幼保健所建设任务。 2、实施民生工程婚前免费医学检查。合肥、芜湖、铜陵、马鞍山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8%以上,婚前医学检查率达35%;淮北、安庆、黄山、池州、滁州、巢湖、淮南、宣城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5%以上,婚前医学检查率达30%;蚌埠、宿州、亳州、阜阳、六安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0%以上,婚前医学检查率达30%。 |
6、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 | 实施民生工程国家扩大免疫规划补助,第一类疫苗全部免费接种。免疫规划“五苗”接种率农村以乡镇、城市以街道(社区)为单位达到90%以上。新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按指定范围和人群接种率达80%以上;90%以上的县(市、区)、80%以上的乡镇(街道)完成免疫规划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建设。完善预防接种规范化门诊建设。 |
7、健康教育与促进 | 1、“健康素养促进行动”三级工作网络覆盖率达到70%以上; 2、开展健康素养、控烟、亿万农民健康促进专题活动3次以上。 |
四、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 | 1、符合治疗条件的艾滋病病人治疗率达80%以上,艾滋病感染者(病人)平均随访率达70%以上,完成民生工程艾滋病病人医疗救治任务; 2、高危人群行为干预工作覆盖的娱乐场所数达辖区内娱乐场所总数的40%以上; 3、完成中央和省艾滋病防治项目规定的任务,每年至少开展督导二次,并进行通报。 |
2、结核病预防控制 | 保持现代结核病策略覆盖率100%,新涂阳病人发现率70%以上,治愈率85%以上;初治涂阴病人治疗率90%以上;完成民生工程贫困结核病患者医疗救治任务。 |
| 1、完成年度查灭螺、查治病和卫生血防项目各项工作任务; 2、安全规范地完成民生工程现症晚期血吸虫病人和急感病人医疗救治任务,加强补助资金监管,保证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3、加强急性血吸虫病防控工作,保持和发展血吸虫病防控工作成果。 |
| 实施《2009年安徽省疟疾防治工作方案》,完成各项指标,重点市、县(市、区)疟疾发病率比上年下降20%以上。 |
5、地方病防控 | 1、完成县级实现消除 碘缺乏病目标考核评估工作和2009年度碘盐、碘缺乏病病情监测工作; 2、开展高氟、高砷区安全饮水工程水质监测工作,水质监测覆盖率达到100%,并实行季报和年报制度。 |
6、爱国卫生工作 | 1、深入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积极防控传染病; 2、大力推进卫生创建活动,完成省级卫生镇、村及卫生先进单位创建任务; 3、组织实施农村改厕改水项目,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和水质监测任务。开展改水改厕技术培训和督查指导。 |
五、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 1、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 完成民生工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拉动内需建设和规范化建设任务。 |
2、专项经费落实到位 | 按2007年底非农业人口数不低于每人5元的标准安排社区卫生服务专项经费。 |
3、内涵建设进一步完善 | 60岁以上社区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合肥、芜湖、铜陵、马鞍山达到75%,其他市达65%。 |
4、加快社区卫生人才培养 | 1、实施中央财政补助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按时按量完成年度全科医师骨干培训、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岗位培训任务; 2、组织开展受训人员实践技能考核和参加全省理论统考工作; 3、加强社区卫生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推荐1个以上能体现全科医疗服务模式及防治结合特点的社区培训基 地参加全省示范基地评审。 |
六、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 | 1、贯彻落实中医药法规和政策 | 1、无违反《中医药条例》和《安徽省发展中医条例》的行为,中医事业财政投入增长幅度不低于本年度同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 2、落实皖政[2007]77号有关提高报销比例、降低起付线等鼓励中医药在新农合中发挥作用的政策; 3、加强对中医机构监管,规范中医医疗服务行为。 |
2、农村和社区中医药工作 | 1、100%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科(室),设置中药房60%以上; 2、开展村卫生室人员中医药服务能力培训,80%以上村卫生室能开展中医药服务; 3、开展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培训,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提供中医药技术服务。 |
3、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 | 1、完成国家、省级重点中医专科专病的项目建设任务,组织实施市级重点专科专病的项目建设工作; 2、组织完成中央补助中医药项目关于中药制剂、中药房建设、特色专科建设以及急症急救等各项目实施工作; 3、完成国家和省重点专科专病人才培养年度任务、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任务。 |
4、示范中医单位创建 | 1、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和中医药特色社区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 2、组织开展“示范中医院”创建工作; 3、开展综合性中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创建工作。 |
七、强化卫生依法行政 | 1、领导重视卫生依法行政工作 | 1、市卫生局一把 手参加卫生部部署的重点卫生执法专项检查和厅组织的卫监行动次数达100%; 2、市卫生局一把手带队督查下级卫生执法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 3、市卫生局一把手主持会议专题研究卫生依法行政工作重大事宜,每半年不少于1次。 |
2、完成国家重点卫生执法专项检查和省里的卫监行动、指令性任务 | 1、开展活动率、通过媒体宣传率、按要求及时上报材料均达100%; 2、加强依法监管公共场所卫生,推行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重点推行住宿业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合肥市对不少于50%的住宿业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其他市不少于40%。 |
3、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 1、对投诉举报、媒体报道、日常监督、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卫生违法行为的查处率达100%; 2、对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违反卫生法律法规行为查处率达100%; 3、对厅挂牌、督办、交办案件的及时查处率达100%。 |
4、规范卫生依法行政 | 1、规范卫生行政许可审批工作,严格依法许可,行政许可一次性告知率达100%,按时办结率达100%,及时公布卫生许可和吊销卫生许可的全部情况; 2、行政处罚案件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 3、执行卫生行政执法举报投诉制度,确保渠道畅通; 4、开展本市范围内的卫生监督稽查和许可卷宗、处罚卷宗的评查。 |
5、加大宣传报道 | 1、各市卫生监督局(所)开通网站并及时更新内容,工作动态至少每周更新1次。 |
八、公立医院改革管理 | 1、医院管理年活动 | 继续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加强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监管,优化医疗服务。 |
2、做好医疗机构准入及医师资格考试、医师注册和定期考核 | 依法做好医师注册、医疗机构准入管理,实行医疗机构校验动态评审;各医师定期考核机构能够按时完成每年的医师定期考核任务医师资格考试做到平稳有序,不出现泄密及其他安全事故。 |
3、认真贯彻落实《护士条例》 | 按要求自2008年5月12日起三年内完成护士配备标准的任务,各医疗机构实际开放床位与病房护士比达到1:0.4、ICU1:2.5-3的基本配备要求;根据临床需要,有计划地培养专科领域的骨干人才,在原有开展急诊急救/重症监护/儿科重症监护/ 糖尿病专科护士培训的基础上总结提高,今年继续拓展培训面,加速我省护理专业化发展。 |
4、实施《护士定期考核管理办法》 |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建立健全护士定期考核机构,制定、实施本机构护士在职培训计划,并保证护士在接受培训的基础上实行护士定期考核管理工作。 |
5、血液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 1、三级医院独立输血科规范化建设比例100%,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独立血库规范化建设比例>80%; 2、采供血机构、医疗机构血液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单采血浆站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一般血站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1次; 3、血液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及时核查率100%,违法案件及时查处; 4、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比例100%,其中固定自愿无偿献血者比例≥45%; 5、血液质量抽检合格率100%。 |
6、开展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 1、部分市继续开展医药分开、管办分开、政事分开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其他市开展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 2、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统一执行以省单位的中标药品目录(经批准的试点地区除外),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采购中标药品实行网上采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