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卫生厅卫生执法公告 (2011年 5号) 安徽省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监督范围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80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将安徽省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监督的具体范围予以公布。 一、纳入安徽省卫生行政许可、监督范围的公共场所(7类25种) (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公园、候诊室、露天体育场不再单独颁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公园、露天体育场区域内的独立公共场所须按规定办理上述相应类别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候诊室的监管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关公共场所概念及涵盖范围 饭馆:指营业面积在100m2以上且安装有空调设施的餐饮服务单位(含集体食堂)的就餐场所。 公共浴室:指一切从事经营服务的沐浴场所,包括浴场(含会馆、会所、俱乐部所设的浴场)、桑拿中心(含宾馆、饭店、酒店、娱乐城对外开放的桑拿部和水吧SPA)、浴室(含浴池、洗浴中心)、温泉浴、足浴等,不含婴儿洗浴。 理发店:指根据宾客的头型、脸型、发质和要求,运用手法技艺、器械设备并借助洗发、护发、染发、烫发等产品,为其提供发型设计、修剪造型、发质养护和烫染等服务的场所,包括等候、洗发、理发、烫染等区域和专间。不包括无固定服务场所的流动摊点。 美容店:指根据宾客的脸型、皮肤特点和要求,运用手法技术、器械设备并借助化妆、美容护肤等产品,为其提供非创伤性和非侵入性的皮肤清洁、护理、保养、修饰等服务的场所,包括等候、洗净、美容等区域和专间,不包括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的场所 游艺厅(室):指以操作游戏、游艺设备进行娱乐的各类游艺娱乐场所,包括网吧、营业面积在100m2以上的棋牌室。 舞厅: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场所,包括歌舞厅、卡拉OK场所等各类歌舞娱乐场所。 体育场(馆):指观众座位在1000个以上或营业面积在500 m2以上的各类体育运动场馆,100 m2以上的健身场所,不含露天体育场。 游泳场(馆):指能够满足人们进行游泳健身、训练、比赛、娱乐等项活动的室内外水面(域)及其设施设备,包括人工游泳场(馆)、天然游泳场和水上游乐设施等各类游泳场所。 商场(店)、书店:指营业面积在300m2以上的各类百货大楼、超市、综合性或专业性商场(商店),书城、书吧、书店等,不含医药商场(店)、农贸市场。 候车(机、船)室:指二等以上的侯船室,机场候机室和二等以上的长途汽车站候车室。 对纳入我省卫生行政许可、监督范围的公共场所,本公告未对其概念和涵盖范围作出具体规定的,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安徽省卫生厅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