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011年4月1日0时至4月30日24时),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25种24037例。 无甲类传染病发病、死亡报告。 乙类传染病中除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流行性乙型脑炎、甲型H1N1流感、脊髓灰质炎、钩端螺旋体病、登革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白喉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外,其余17种乙类传染病共报告11620例,死亡30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肺结核、病毒性肝炎、梅毒、痢疾、淋病,占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7.42%。 丙类传染病中除丝虫病、黑热病、包虫病无发病、死亡报告外,共报告8种12417例,无死亡病例报告。报告发病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依次为手足口病、其他感染性腹泻病、流行性腮腺炎,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89.32%。 手足口病、流行性腮腺炎和风疹等疾病已进入高发季节,随着气温上升,其他感染性腹泻病和痢疾等肠道传染病也即将进入高发季节。家长应督促儿童注意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不吃生、冷、不洁食物,尽量减少到人群聚集的场所,以减少发病的机会。中小学和幼托机构应关注学生及儿童的健康状况,发现发热、腹泻者,督促及时就诊,并及时报告。 附表:安徽省2011年4月法定报告甲、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数、死亡数统计 安徽省卫生厅新闻办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2011年4月安徽省法定报告甲、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死亡统计
注:1. 病毒性肝炎发病数和死亡数分别为甲肝、乙肝、丙肝、戊肝、未分型肝炎报告发病数和死亡数的合计 2. 通过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报告的死亡数据不作为我省传染病死因排位的依据。 |